2016年11月21日

從台大機械系入學筆試考題可以知道,以後在公共場合講一夫一妻就會被罰?

Q:從台大機械系入學筆試考題可以知道,以後在公共場合講一夫一妻就會被罰?
A:錯。請務必回去看機械系考題原文,絕不是只要在公開場合說「一夫一妻」就被罰。

  
前陣子台大機械系甄選入學筆試被裁罰的案例,許多人聯想到以後爸爸、媽媽或者說「一夫一妻」、「父母」這些字都會被罰,前來詢問我們。但這其中有不少對於案件細節與意義的誤解。
  
這個考題以《聖經》創世紀為引言,請考生闡述「社會責任所依據的自然或社會的律」,本題出現在大學甄選入學綜合評量筆試試題中,配分比重百分之二十,為了避免轉述失真,請大家先看考題完整文字:
  
「我們生存的自然中,有許多自然的律。例如:天上有光體,可以分晝夜,做記號,訂節令、日子、年歲,有晚上,有早晨,這是自然中時間的律;地要發生青草和結種子的菜蔬,並結果子的樹木,各從其類,果子都包著核,這是植物由種子孕育生命的律。社會中也有許多律,例如: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兩人成為一體。家庭是由一男一女、一夫一妻組成,這是社會與家庭的律。工程師的工程創新不能違反自然的律,社會的和諧不能違反社會的律。雖然有一些例外,但以下的問題不討論例外的狀況。問題:請以「工程師應盡的社會責任」為題,闡述一件工程師應盡的社會責任,以及這個社會責任所依據的自然或社會的律。」
  
根據媒體報導,教育部性平會是認定該出題教師違反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第13條規定,裁罰臺大三萬元。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3條全文是:「學校之招生及就學許可不得有性別、性別特質、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差別待遇。」因此,主要並不是在規範考題上不能出現什麼字眼,而是考題的設計,是否可能造成某些在性別經驗和家庭生活經驗不同的學生的劣勢。
  
先不論大家的價值判斷,這個社會的現狀,就是多種文化、多種宗教和多種性別經驗所組成,大學入學題目獨將「一夫一妻、一男一女」的家庭經驗,變成唯一社會的律與「社會責任」的基礎,等於排斥了沒有同樣的生活經驗、宗教經驗、家庭經驗的考生,因為這些考生無法掌握聖經的自然律或者一夫一妻的社會律,並進一步連結到工程師的社會責任,而掌握一夫一妻的社會律和進入機械系就讀的學力沒有關連。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3條沒有要求出題者心中要多麼寬容或支持各種家庭、各種性別,只是要求在招生、考卷出題時,能夠確保形式上的公平而已。
  
另外,考題要求考生連結特定宗教信仰的自然律與工程師的社會責任,其實也是教育基本法想要避免的情形,因為教育基本法第四條宣示「人民無分性別、年齡、能力、地域、族群、宗教信仰、政治理念、社經地位及其他條件,接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。」只是該條文沒有罰則的規定,所以使得整個案件,媒體報導的重點只剩下性別平等教育法與一夫一妻的部分。
  
這個個案,當然不會推論出我們每一個人以後講父母或一夫一妻就被告。首先,性別平等教育法只適用於教育機構,而第13條只適用於教育機構的招生和就學許可。另外,招收入學考題如何公平公正的判斷標準,也會隨著不同的系所不同。法律系會出現大量的父、母、夫、妻,來測驗夫妻財產與父母子女的權利關係;或者宗教系考題會討論聖經或其他宗教經典,這些都還是公正的入學程序。如果教育部真的是因為出現聖經或夫妻等幾個字就要罰,某些科系早就不知道罰上幾千萬了。
  
因此,許多報導和謠言說,以後考題或是公開場合出現一夫一妻或父母等字眼就會被罰,是完全錯誤的。現在就不會被罰,通過婚姻平權法以後也不會,因為民法修正不會動到性別平等教育法裡面的處罰規定,民法本身也沒有處理性別平等教育的問題。要唱外婆的澎湖灣、聽媽媽的話、家後,得獎時要感謝爸爸媽媽,一直都還是可以的!
  
以下再說明多一點以立法的方式促進性別平等的理由。性別平等的理念在很多場合都是值得保護的,但不是每個場合裡,違反性別平等的言論,法律都選擇介入,平時我們可以直接透過人際關係、言論自由市場去處理。但在某一些場合我們特別以法律加以規範,是因為這些場合的「權力不均等的關係」是相當明顯,如教育、考試及工作場合,受話者(學生、考生、受聘僱者)是幾乎沒有抵抗能力的,所以我們特別設置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。只有在這些場合,過於嚴重的排斥少數群體,國家法律選擇介入。
  
最後,出題老師的宗教自由,與學生的教育權、人格權,兩者都是國家保護的權利,國家必須在其中尋求折衷、做出選擇。尋求折衷,是為了每個人都有平等共存的機會,不是否定老師的宗教自由,也不是否定學生教育權和人格權。我們都知道,國家法律不能偏頗某個宗教,或強迫任何人信某個宗教;恰好就是耶穌所說的「讓凱撒的歸凱撒,天主的歸天主」,以及「我的國不是在這世上」,發展成憲法中「政教分離」原則,這是打了許多宗教戰爭、犧牲許多信徒生命後,人類與信仰、歷史對話後的高貴成果,我們必須珍惜。這個原則同時保護社會上每個有信仰和沒有信仰的人,基督徒也可以換個角度想,下次有人出了某個貶抑女性、並提倡另一信仰才是自然律和社會律的考題,一樣也可能受罰。
  
維持性別平等的教育不是為了造文字獄,如果以後有人真的一叫父母或夫妻就被罰,捍衛言論自由的我們,一定和被處罰者站在同一陣線。但本案恰巧不是這個情況。
  
回答者:John Jay (法學博士、法律系助理教授)
Angela Hung (律師;台大、哈佛法學碩士)

歡迎到以下的Facebook原文參與討論!

[Q:從台大機械系入學筆試考題可以知道,以後在公共場合講一夫一妻就會被罰?
A:錯。請務必回去看機械系考題原文,絕不是只要在公開場合說「一夫一妻」就被罰。]
  
前陣子台大機械系甄選入學筆試被裁罰的案例,許多人聯想到以後爸爸、媽媽或者說「...

Posted by 婚姻平權闢謠事務所 on Monday, 21 November 20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