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的醫療法已經修改成同性伴侶得為關係人了,但是同運團體還在繼續騙? 11月 26, 2016 下一代幸福, 手術同意書, 民法, 同性婚姻, 守護家庭, 伴侶, 伴侶制度, 家屬制度, 醫療 Q: 台灣的醫療法已經修改成同性伴侶得為關係人了,但是同運團體還在繼續騙? A: 錯。醫療法上本來就沒有規定一定要是配偶或親屬才能簽屬醫療同意書。但在醫療糾紛的陰影中,同性伴侶如果不是法律上的配偶,身為關係人的同意權無法落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