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月7日

同性婚姻立法將造成外遇不受刑法通姦罪的處罰?

Q:同性婚姻立法將造成外遇不受刑法通姦罪的處罰?
A:並非如此。現行刑法通姦罪所處罰的是,有配偶之人在婚姻關係外,進行「性器接合」(指陰莖插入陰道)的性行為;與配偶以外之人(無論同性異性)進行口交、肛交、手交、指交等廣義的性行為,雖然違反一般人對伴侶忠貞義務的要求,卻不算刑法上的通姦行為。若同婚立法通過,同性配偶在婚姻關係外,與異性進行性器接合的性行為時,會受通姦罪的處罰。這種對於通姦想像的侷限,主要來自司法機關對法條文字的解釋,以及立法者修法時有意或無意的疏漏。最後,因配偶外遇而受有精神或實質損害的人,無論配偶是否構成刑法上的通姦,仍然可以根據民法請求對方或小三賠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