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性伴侶可以成為民法上的『家屬』,根本沒必要修法? 11月 26, 2016 民法, 同性婚姻, 多元成家, 守護家庭, 伴侶, 伴侶制度, 家屬制度 Q:同性伴侶可以成為民法上的『家屬』,根本沒必要修法? A:政府逐漸同意同性伴侶可以是家屬,但認定上仍有變數。即便是家屬,零星的權利和異性配偶難以相比,且家屬制度開放的特質和一對一的親密關係相牴觸。
台灣的醫療法已經修改成同性伴侶得為關係人了,但是同運團體還在繼續騙? 11月 26, 2016 下一代幸福, 手術同意書, 民法, 同性婚姻, 守護家庭, 伴侶, 伴侶制度, 家屬制度, 醫療 Q: 台灣的醫療法已經修改成同性伴侶得為關係人了,但是同運團體還在繼續騙? A: 錯。醫療法上本來就沒有規定一定要是配偶或親屬才能簽屬醫療同意書。但在醫療糾紛的陰影中,同性伴侶如果不是法律上的配偶,身為關係人的同意權無法落實。
許多人提到民法修正還新創了伴侶制度和家屬制度(如,谷阿狗影片就這樣說),法條一定不單純? 11月 20, 2016 民法, 民法972條, 多元成家, 多P, 守護家庭, 伴侶制度, 性忠貞義務, 家屬制度 Q:許多人提到民法修正還新創了伴侶制度和家屬制度(如,谷阿狗影片就這樣說),法條一定不單純? A:不,三黨團的版本都只有在結婚制度內同時納入同性及異性配偶。沒有伴侶制度、也沒有家屬制度。家屬制度、伴侶制度和婚姻平權法案沒有任何關係,更不會有修了民法972條,接下來就一定會要過其他制度的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