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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2月16日

同性伴侶結婚後出生的小孩不會是自然生出,會混亂民法第1063條婚生推定的規定?會造成民法體系大混亂?

Q:同性伴侶結婚後出生的小孩不會是自然生出,會混亂民法第1063條婚生推定的規定?會造成民法體系大混亂?  
A:錯。因為:
  1. 尤美女委員和時代力量黨團版本都已排除同性伴侶婚生推定的適用。
  2. 排除民法婚生推定的適用,也不是很新鮮的事。人工生殖法第23、24條早已針對進行人工生殖的異性戀夫妻,排除民法的婚生推定,改採不同的婚生子女判定方法。因此,妻可以懷夫的精子與他人捐贈的卵子結合後的小孩;也可以以人工生殖的方式,使自己的卵子與他人的精子結合,但上述方式所生出來的子女都是這還對夫妻的「婚生子女」,人工生殖法從民國96年制定以來,民法也沒有因此大混亂。
  3. 最後,民法婚生推定這個條文也不是固定不動的,它在民國74年和96年已經修正兩次;至於民法親屬篇,自訂定以來已修正了18次。如果你以為民法是有某種不變、不動的本質,可能只是因為你過去都沒在關心民法修訂。

2016年11月26日

台灣的醫療法已經修改成同性伴侶得為關係人了,但是同運團體還在繼續騙?

Q: 台灣的醫療法已經修改成同性伴侶得為關係人了,但是同運團體還在繼續騙?
A: 錯。醫療法上本來就沒有規定一定要是配偶或親屬才能簽屬醫療同意書。但在醫療糾紛的陰影中,同性伴侶如果不是法律上的配偶,身為關係人的同意權無法落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