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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2月13日

法務部說修同性婚姻會牽涉使用到父母或夫妻的稱謂,有三百多個法條要修改?

Q:法務部說修同性婚姻會牽涉使用到父母或夫妻的稱謂,有三百多個法條要修改?
A:民法若修正,多數法律透過法律解釋上不修改也無所謂,即使打算修改也很簡單。不修民法改修專法,也不會解決需要透過法律解釋或需要修法的狀況。

2016年12月6日

尤美女版新增的民法971-1條,自創「平等適用」法律用詞,表示將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與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的概念,放進民法,讓『所有人民』都適用,所以修法後,公開場合叫爸爸媽媽就會被罰?(本問題來源,參基督教今日報,「駁斥廣告抹黑造謠 看清尤美女修法版本的模糊意義 秒懂修法後的重大影響」

Q: 尤美女版新增的民法971-1條,自創「平等適用」法律用詞,表示將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與《性別平等教育法》的概念,放進民法,讓『所有人民』都適用,所以修法後,公開場合叫爸爸媽媽就會被罰?(本問題來源,參基督教今日報,「駁斥廣告抹黑造謠 看清尤美女修法版本的模糊意義 秒懂修法後的重大影響

A:錯。這種無限延伸的推測完全不屬於法律體系可以理解的邏輯。我們照三個脈絡提供解釋:

(1)平等適用就是適用,尤美女版本這一條文的立法方式還得到司法院在公聽會上的肯定。
(2)台大考題的問題,不是因為講了一夫一妻就被罰,可參此篇
(3)最後,行政機關對於人民的任何處罰,都必須要有法律明文規定,或者法律授權的行政命令規定,這是憲法第23條法律保留原則的規定。民法處理私人間的關係,不會有任何國家處罰的規定。基督教今日報批評尤美女版本的模糊意義會害大家被罰,但如果此條文真如他們所批評的這般「模糊」,反而絕對可以安心,因為憲法和司法院大法官都要求處罰的要件是「明確」,模糊的法律絕對無法處罰人民。

2016年11月30日

婚姻受憲法制度性保障,所以要承認同性婚姻必須修憲,不能只透過修改民法?

Q: 婚姻受憲法制度性保障,所以要承認同性婚姻必須修憲,不能只透過修改民法?  
A: 錯。1.同婚不需要修憲。我國憲法中完全沒有提到婚姻兩個字,更不要說去定義婚姻專屬於異性伴侶了,根本沒有條文可以修。

2016年11月21日

從台大機械系入學筆試考題可以知道,以後在公共場合講一夫一妻就會被罰?

Q:從台大機械系入學筆試考題可以知道,以後在公共場合講一夫一妻就會被罰?
A:錯。請務必回去看機械系考題原文,絕不是只要在公開場合說「一夫一妻」就被罰。